罚款行拘!乐亭一男子竟网购这东西,千万别学他!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
行驶的通行证之一
用于区别不同机动车的身份
然而个别车辆驾驶人
为了躲避执法、自作聪明、尽出“花招”
竟然购买起了伪造车辆号牌
2023年3月23日下午15时许,A某通过xxxx搜索“车牌”检索出售卖车牌号的店铺。A某使用微信将需要伪造的“xxxxxxx”车牌号规格告知对方牌照特点让其伪造机动车车牌号,并以一副车牌号16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伪造的“xxxxxxx”车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A某罚款贰仟元整,行政拘留六日。
法律课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再精心的伪装也终会“暴露”
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看似小事
实则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一是纵容违法行驶
涉牌违法车辆,司机往往自以为有恃无恐,不惧怕电子警察的监控,壮着胆子超速行驶,甚至闯红灯,产生诸多违法行为。
二是使违法行为逃避处罚
涉牌违法车辆,短时间内电子警察对其违法行为难以确认,容易使违法行为逃避处罚。
三是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涉牌违法车辆,因为司机故意违法行为增多,所以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四是增加交通事故破案难度
损害事故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涉牌违法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司机往往选择驾车逃逸。
法律链接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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