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公布!每户每月3元!唐山发布重要通知!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向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用于将城乡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生活区内垃圾站以及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设施)的零散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处理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含装卸)和处置的费用。
唐山已经发布了
《关于明确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那么唐山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征收?
你家每月要交多少钱?
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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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式
征收范围 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高新区、海港区城市建成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在唐省、部属单位、部队、院校等)、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收费标准
优惠政策 按政策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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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河北发改委会等四部门也印发
《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哪些人要缴纳? 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列车、飞机等)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城乡统筹垃圾收运体系尚不完善、未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地区可暂不缴纳。 可按计量收也可按定额收 对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可按照垃圾产生量计收,对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也可按照户或者人数为单位定额收取;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按照营业收入或者营业面积计收,也可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取;对营运交通工具可按照核定的载重量或者座位计收,也可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取。
可按月、季度、年度收取 对非厨余垃圾建立计量收费机制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非居民厨余垃圾,逐步建立计量收费机制;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的地区,在收取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后,应以适当比例在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扣减。
对于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这项举措
你有什么看法?
欢迎大家在留言区畅所欲言
来源:河北发改委、古冶区人民政府、中国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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