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唐山某小区,业主怒了!
让业主有家难
对于这种行为
唐山不少业主苦不堪言
路南区某小区居民投诉
电梯扣与物业费捆绑
有唐山网友曾给住建局留言咨询
物业费与电梯扣绑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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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情况住建局给出回复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门禁电梯是房屋(住宅)的一部分,所有权归业主所有,而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无权设置使用障碍,限制业主使用电梯自由出入。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如果业主不能按时按约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其无权利用门禁、梯控等措施逼迫业主交费。
第九百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唐山政府最新公告
请市民大胆举报
关于公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将相关投诉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
一、举报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已依法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未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公共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住宅老旧电梯故障频发未及时申报更新等。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具体问题描述、所在小区、涉及的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等,以便调查核实。
(二)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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