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董某某被判刑!
随着科技的发展
2022年3月至2023年11月,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在唐山市丰南区某装潢店内,通过网上购买隐藏式摄像头、发射器、接收器、耳机等器材组装成赌博作弊设备,并将这些设备安装到衣服、腰带上面,通过微信进行销售。侦查机关通过办案数据发现该案线索,依法抓获董某某。
警方根据董某某的供述及交易记录发现,其向天津的徐某某销售过一套赌博作弊设备,于是顺藤摸瓜,在天津市河东区一大厦承租房内找到了徐某某。此时,徐某某已经将部分设备对外销售,非法获利3000余元。经鉴定,董某某和徐某某二人组装的赌博作弊设备为窃照专用器材。
丰南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徐某某涉案行为虽然发生在天津市境内,但其与丰南董某某的涉案行为有关联,为节约司法资源,依法予以处理。经审查,董某某、徐某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非法销售赌博作弊设备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遂对董某某、徐某某提起公诉。今年9月5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董某某、徐某某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处相应罚金。
提醒大家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
专用器材的行为构成犯罪
购买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造成严重后果的
同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这些行为就包括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
来源:唐山大事我先知综合整理自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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