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1人!乐亭专科可报,某单位招执法协勤、检验员!
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劳务派遣人员至相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众源人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明细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岗位年龄要求。
4.报名人员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要求一致。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因违法或失信行为,被载入失信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6.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涉黑涉恶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月5日(上午9: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鸿泰御景园1号商业1层
(4)报名邮箱:lngkrl@163.com
(5)报名咨询电话:0315-4297279 15512597720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2)户口簿、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众源人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招聘公告,自行下载并填写《众源人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审核、面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并按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结果将在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面试采用集体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应聘者自我介绍和现场考官提问两个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取各考官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果将在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总成绩将在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或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经查实后,体检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的相关拟聘用人员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六)聘用
1.聘用人员与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从用工单位管理,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按河北省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按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标准计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上岗后,被辞退或主动辞职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与滦南众源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守相关规定、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岗位分工,不服从岗位分工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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