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唐山全市严禁生产、销售、存储!
寒冷的冬天
唐山已有人因销售不合质量标准煤炭
被处以罚款
↓
01
2025年10月12日,我局接到唐山市丰润区交警部门通报,有人在G102与G112辅路交界口销售散煤。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车辆冀B5Y8U3中存放有未售出民用散煤共计2.04吨。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10月份购进该批散煤(详细地址、姓名、电话不详),共计进2.04吨,每吨进价500元,购进后以袋装形式分装,在被我局查获时,该批散煤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02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现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壹仟捌佰叁拾陆元整(1836元);
2.没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2.04吨(含抽样30公斤);罚没合计壹仟捌佰叁拾陆元整(1836元)。
02
2025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润镇新农村一无名院落进行检查发现,有人正销售民用散煤。经询问,该院中存放有尚未售出的民用散煤共计0.3吨,其货主为李嘉祺,无营业执照,不能提供民用散煤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自2025年10月份购进该批散煤(详细地址、姓名、电话不详),共计进0.3吨,每吨进价500元,购进后以袋装形式分装;至2025年10月11日被查获时止,该批次民用散煤已分装完毕,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5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现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贰佰柒拾元整(270元);
2.没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0.3吨(含抽样30公斤);罚没合计贰佰柒拾元整(270元)。
一、整治区域
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
1.从事煤炭经营必须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依法规范经营。
2.“禁燃区”和“双代”改造完成区域,严禁销售和燃用煤炭。
清洁煤,是相对于过去的散煤来说的。通过现代工艺对煤炭进行加工、掺料,降低煤炭中硫、氮、粉尘的含量。同样的燃烧使用,能够大量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相比较而言更加清洁。
目前清洁煤的品种较之前丰富很多,有型煤、洁净型煤、清洁煤制成的蜂窝和块状的兰炭,能够适应百姓家的不同炉具。
清洁煤炭易燃烧、热值高、封火时间长、耐烧省煤、消耗低,无需频繁添煤、省时省力、更好用,极大减少了用煤量,用清洁煤炭将更加经济节能。
清洁煤炭含硫量低于0.5%,燃烧无黑烟、无异味,产生的有害物质较少,对人体伤害极低,有效降低出现冬季煤气中毒的现象。
低硫、低灰、低挥发,燃烧更充分,可以有效减少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燃烧后的产生烟尘少,可有效降低对大气的污染,进而改善百姓生活环境。
散煤治理不仅需要管理部门监管
更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
请市民朋友们自觉抵制销售、储存
使用劣质散煤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