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省级非遗传承人+1,累计已达11人!
日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乐亭县乐亭大鼓艺人刘书宇位列其中。这份荣誉既是乐亭县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标志着乐亭县在乐亭大鼓这一非遗项目的传承队伍建设上取得了新突破。
走进乐亭县书宇曲艺交流中心,刘书宇正在指导徒弟排练,她手持鼓板,认认真真地纠正徒弟的唱腔韵味与身段姿态。“乐亭大鼓是咱乐亭的文化瑰宝,承载着家乡人的记忆与情感。能入选省级非遗传承人,对我来说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刘书宇在接受采访时激动地说。
此次入选是对该县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有力鞭策。乐亭县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完善传承机制,搭建展示平台,推动非遗艺术在现代社会焕发新活力。”
据了解,乐亭县作为非遗文化大县,已构建起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四级名录体系。截至目前,全县拥有非遗代表性项目38项,其中国家级3项(乐亭大鼓、乐亭皮影戏、乐亭地秧歌),省级4项(刘美烧鸡、吊桥缸炉烧饼、新寨猪胰子、乐亭泥人),市级13项,县级18项;培育各级代表性传承人220名,其中国家级3人、省级11人、市级21人、县级185人;建成省级传承示范基地、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各1个,市级传承示范基地2个,非遗文化底蕴与规模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具有广泛影响。
来源:乐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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