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电动车主注意!持续严查!不佩戴头盔、无牌上路、醉酒骑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唐山全市严查!持续到2027年底
有电动车的朋友注意!
骑电动车出行请遵守交通规则!
佩戴好头盔!
河北省实施专项行动
严查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
违法载人、醉酒骑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河北省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升攻坚行动。该行动以“登记上牌”“头盔佩戴”为重点,从11个方面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守护、普法宣传教育、科技创新应用“三大攻坚战”行动。
实施交通安全守护攻坚行动,守护重点时段、守护重点路段、守护重点区域、治理安全隐患。聚焦工作日早晚高峰、周末电动自行车出行高峰时段,在电动自行车出行集中路段加强警力部署,组织交通疏导,劝诫不文明出行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醉酒骑行等重点违法行为,确保路面通行安全。
安全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倡议书
骑电动车出行的朋友
请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
不然的话可能面临着罚款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除了要正确佩戴头盔之外
在载人方面也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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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违规载人的也将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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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影响通行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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