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补贴的通告
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补贴的
通 告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标准和期限
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补贴申报材料
中小微企业通过唐山市人社一体化平台单位网报系统申请,经审核、公示,补贴资金拨付企业所在银行账户。
1、用人单位申请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一份
2、《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3、《用人单位申请社保补贴花名册》
4、社会保险缴费票据(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及申报表
5、工资表及银行流水
6、登录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进行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
报送地址: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城区工业园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4627161。
三、补贴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止,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早申报。
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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