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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文明办
关于“共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
倡 议 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让城市更美丽,让社会更和谐,让生活更美好,是每一个乐亭人的共同期盼。
乐亭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为此,县文明办向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崇德向善的新风尚。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引领时代新风。
二、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1.不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2.遛狗要拴绳,宠物粪便及时清理;3.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4.开车要礼让行人,不车窗抛物,不乱停车;5.公共场所要文明有礼、不大声喧哗;6.购物、上车排队讲秩序,自觉遵守“一米线”;7.不在公共场所吸烟;8.公共区域不乱堆乱放、不私搭乱建;9.不随意张贴、涂写、散发小广告;10.爱护公共设施,不践踏花草绿地。
三、当好参与创城的志愿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人人动手,人人参与,每一位生活在乐亭的居民,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开展社区治理、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维护,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劝导,让志愿服务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让文明有礼、自愿奉献成为乐亭靓丽的名片,充分展示乐亭的崭新形象。
希望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以激昂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负责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全力投入到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之中,为加快全面建成全国百强美丽乐亭、打造现代化滨海强县作出积极贡献!
乐亭县文明办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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