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轨迹公布!唐山这些地方紧急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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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
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1年8月3日晚,我区收到上级推送《关于湖北省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何某某同车厢人员的协查函》,涉及曹妃甸区次密接人员李某某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李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19:53骑电动车去单位(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建一冶建),20:30到单位车间。
7月29日17:18宿舍楼下胡大羊杂面单独用餐,18:02曹妃甸马丽超市购物后回宿舍无外出。
7月30日06:22楼下早点摊买早点(微信名称淡然一笑),后骑电动车于07:10到达单位,11:00去单位大食堂买饭,后带回车间单独用餐。
7月31日00:30下班骑电动车回宿舍。00:36在华润电厂马路边小摊(微信名称曹妃甸炒鸡)购买晚饭,后回宿舍。11:31到宿舍楼下买饭(微信付款名称满街香),11:49于曹妃甸马丽超市购物,逗留10分钟,后回宿舍,18:25到楼下胡大羊杂面买晚饭带走,18:55到曹妃甸马丽超市购物,逗留10分钟,后回宿舍无外出,外出购物期间佩戴口罩。
8月1日06:54楼下早点摊买早点(微信名称勿忘初心),后骑电动车于07:10到单位。11:00单位大食堂买饭后,带回车间单独用餐。17:23在单位大食堂买晚饭带回宿舍后无外出,除用餐期间外均佩戴口罩。
8月2日06:48楼下早点摊买早点(微信名称勿忘初心),后骑电动车于07:10到单位。11:28单位大食堂买饭后,带回车间单独用餐。17:00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宿舍。20:16楼下小摊买晚饭带走,20:42楼下首美超市取快递并购物,后回宿舍无外出。
8月3日06:57楼下早点摊买早点(微信名称勿忘初心),后骑电动车于07:10到单位。11:25在大食堂单独用餐,11:43回车间,17:45骑电动车回宿舍后无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李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村(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预约登记,尽快接种新冠疫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唐山市曹妃甸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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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8月3日23时40分,社会事业管理局收到迁安市疾控中心《关于陕西漫入重庆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协查函》。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
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8月3日返回迁安市,并在迁安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李某某有过密切接触的,立即向属地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南堡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滦州市、路北区
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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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滦返滦人员
如实报告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公共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近期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或国(境)外来滦返滦人员,应主动到所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相关情况,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近期曾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务工史、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二、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
三、患有或明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拒不执行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四、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及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互相监督、群防群控,如发现相关线索,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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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提示性通告
来源:冀云曹妃甸、南堡开发区发布
话说滦州、路北之声
编辑:小燕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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