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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的代价,不仅仅是处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会造成车辆损伤
甚至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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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日,重庆市潼南区某小区业主吴某,驾驶其自有的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在小区车行道上超速行驶,与横穿道路的唐某(时年7周岁)相撞,致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事故的道路系消防车通道,并未划定车位。小区公共视频显示,当时田某、罗某及李某所有的车辆依次停靠在道路右侧,唐某与同伴玩耍追逐时从停放车辆中间冲出,与吴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事故发生。吴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2020年5月,唐某的父母将吴某、田某、罗某、李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该小区物业公司共同诉至潼南区法院,请求赔偿其各项损失。(网络配图)
法院依法判决事故肇事方承担65%的赔偿责任,违规停车人田某、罗某、李某各自承担7%的赔偿责任,某物业公司承担4%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1万余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驾驶车辆在小区内超速行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其行为经刑事判决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吴某的行为系造成唐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田某、罗某及李某在小区消防通道内违规停车,影响到唐某、吴某的视野及临危反应时间,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关联,故应承担相应责任。某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内出现消防通道违规停车现象时,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未尽到监护职责,疏于对唐某的看护,对本案事故亦存在相应的过错。
消防车通道
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
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不仅会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
耽误灭火救援时间
同时也是违法行为!

所以,
进库进位、规范停车才是停车正道
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唐山两地发布专项整治的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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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开平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深入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唐山交警六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对机动车违法停车及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的重点: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安装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交警六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大力支持交通管理工作,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违法陋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交通警察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汉沽管理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打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即日起汉沽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全区范围内道路违法停车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一、所有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严禁并排、逆向停放。二、严禁在公交站点、消防通道和盲道停放车辆,严禁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三、对违反停放规定的车辆,由交警部门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后录入公安交警系统。对阻挠、干扰交警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山交警四大队拟于2022年8月10日启用古榛路京山道南向、唐林北路京山道东向、古榛路永安道北向、林西道唐林南路东向、古林路古范路南向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唐山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拟于2022年8月10日调整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设备:
正义道(光明路—友谊西辅路)段(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长宁道(光明路—友谊路)段1(唐山市公安局北门)、长宁道(光明路—友谊路)段2(唐山市人民检察院)、长宁道(光明路—友谊路)段3(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网状线抓拍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拟于2022年8月15日。
对开平区新开路中兴道口南向北方、新苑路荣盛道口南向北方向、G205国道越古路口西向东方向固定式公路卡口抓拍设备进行调整启用。
调整后抓拍的违法行为有: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代码111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大队拟于8月15日调整启用丰润区以下路口抓拍设备。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 701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 609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 162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代码 101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 137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2年8月20日启用:园区北路经一路东向西方向,建华道河东路东向西方向,唐马路河北路东向西方向,大庆道水机路东向西方向,大庆道河北路东向西方向,长宁道老唐丰路北向南方向,龙华道河茵路西向东方向,裕华道河西路南向北方向,龙泽路文化宫东街南向北方向,龙华道河西路东向西方向,大学道河西路北向南方向,龙富南道河西路北向南方向,园区北路国矿路北向南方向,北新道龙泽路北向南方向,龙泽路大成路北向南方向,北新道河西路北向南方向,朝阳道河西路北向南方向,长宁道龙泽路北向南方向,东窑道河东路北向南方向,荣华道缸窑路北向南方向,荣华道河东路北向南方向,高新东道水机路北向南方向,煤医道龙泽路南向北方向,河东路金域蓝湾南向北方向,长宁道龙泽路东450米东向西方向,龙华道工农路(高开路)东向西方向,体育管道龙泽路南向北方向,长宁道河西路北向南方向,荣华道河西路北向南方向,高新东道河北路北向南方向,西窑道缸窑路北向南方向,朝阳道龙泽路北向南方向,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拟于2022年8月30日调整启用以下路口电子警察设备:体育馆道建设路南向北、西山道建设路北向南、北新道建设路西向东、北新道曙光楼口东向西、北新道学院路东向西、长虹道大里路东向西、长虹道大里路西向东、长虹道建设路南向北、长虹道卫国路东向西、长虹道友谊路北向南、长虹道友谊路东向西、长虹道友谊路南向北、长虹道友谊路南向北、长虹道友谊路西向东、长宁道华岩路北向南、长宁道华岩路南向北、长宁道学院路西向东、长宁道友谊路西向东、富康道卫国路南向北、建华道卫国路南向北、建设路长宁道北向南、西山道建设路东向西、翔云道学院路南向北、翔云道学院路西向东、翔云道站前路北向南、兴源道友谊路北向南、兴源道友谊路南向北、裕华道光明路南向北、长虹道建设路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代码1625)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来源: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唐山开平、曹妃甸交警、中国应急管理、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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